图文 介绍
主持人
2020-03-10 09:48:34

合议庭经过合议,决定当庭宣判。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F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管制八个月,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主持人
2020-03-10 0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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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抢险救灾过程中,27名消防人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献出生命。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英勇牺牲的同志为烈士。同年4月9日,被告人F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QQ群内,对火灾扑救中英勇牺牲的烈士的名誉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英雄烈士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主持人
2020-03-10 0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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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法院院长陈树礼担任审判长,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长琳出庭支持公诉。

主持人
2020-03-10 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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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淄博首起保护英烈名誉、捍卫英雄形象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淄博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

主持人
2020-03-09 19:29:22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傅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在3000多人的QQ群内,对火灾扑救中英勇牺牲的烈士的名誉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英雄烈士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6月26日,傅某某被移送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3月10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英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众网·海报新闻将进行全程视频直播,敬请期待!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傅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在3000多人的QQ群内,对火灾扑救中英勇牺牲的烈士的名誉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英雄烈士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6月26日,傅某某被移送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3月10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英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众网·海报新闻将进行全程视频直播,敬请期待!